答:(1)、体检政审: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按照《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生士官工作规定》的办法,在7月10日前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,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中,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,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。
(2)、面试:招收部队于7月10前派人赴有招生任务的省(区、市),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。主要考察报考动机、心理素质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、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方面情况,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。
体检、面试站实行封闭管理,除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、现场巡视监督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现场。
(3)、录取: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征兵办公室提供的政审、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名单,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%投档,择优录取,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。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、军人子女、烈士子女、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。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,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且体检、政审、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